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便民。上高县将林木采伐审核权限下放至乡镇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等信息并初审材料,符合要求的转报至林业资源保障分中心,不符合的指导补齐。同时,组建4个片区林业资源保障分中心下沉乡镇,还将林木采伐证核发下放乡镇,简化流程,方便林农办事。
二是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申报环节。自2024年起,针对采伐蓄积量30立方米以下的人工商品林,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减少申报材料,取消伐区作业设计和标准样地布设,林分因子调查采用目测法。截至目前,已完成80户林农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蓄积量1648立方米,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责任落实。实行“一审批三抄告”制度,办理采伐证后抄告森林分局、乡镇和专职护林员,明确监管责任。同时,林业行政执法采取“三权分置”,违法案件依次由林业资源保障分中心勘验、执法大队处理、法制股审核,形成相互制约监督机制,保障采伐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