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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上高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下降0.2%。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低于江西省0.3个百分点,低于宜春市0.3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八大类”同比呈“四涨四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居住、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分别上涨4.5%、2.1%、2.0%、0.5%;交通和通信、生活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食品烟酒分别下降4.5%、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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