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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3年度乡镇环卫服务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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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蒙山林场:

根据《上高县乡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上新农发〔2020〕5号)及《南港镇关于转发上新农《上高县乡镇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20〕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收取2023年度环卫服务费,请各村(居)、蒙山林场按要求,严格抓好落实。为提高各村(居)积极性,特制定如下奖惩措施:在11月30日前完成的奖励总金额的5%,在12月5日前完成的奖励总金额的3%,在12月5日后完成的不奖励,且在12月10日前未完成的,将按照村级考核细则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南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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