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党发﹝2023﹞70号
为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解决在干部队伍中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激发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目标优质高效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23年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干部(含参照事业编干部待遇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公正透明,体现多劳多得,注重奖优罚劣。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全年考核等次划分
年终档次划分依据:所有干部各季度打分总和排名,并划分档次,具体划分方式详见表一。
(二)季度打分,档次划分(每季度100分)
季度考核得分(100分)。班子成员考核分由党委书记进行考核评分,打分尽量不出现同分,以方便进行排名。一般干部每个季度由班子成员共同评分,按照班子成员全体打分平均分*40%+分管领导对分管干部打分平均分*60%的比例,加上各项加减分,得出干部当季度履职分数。各班子成员需在每季度底将打分表交考核办。干部岗位数在2个及以上的,得分管班子成员的平均分。
科级干部、一般公务员干部、一般事业编干部分别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排名分档。参与考核的干部花名册详见附表1,排名分档详见表一。
表一 南港镇平时考核排名档次划分表
干部类别 |
好 (30%) |
较好(30%) |
一般(30%) |
较差(10%) |
总人数 |
科级干部 |
1-5名 |
6-10名 |
11-15名 |
1名 |
16 |
一般公务员干部 |
1-4名 |
5-8名 |
9-12名 |
13名 |
13 |
一般事业编干部 |
1-9名 |
10-18名 |
19-27名 |
28-30名 |
30 |
备注:按宜组字[2023]13号规定,在考核周期内到龄退休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何道华按年龄于2023年12月7日退休,不参与考核。
(三)加减分项目
(1)获得荣誉加分
获得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或荣誉的,市/省/国家级分别加5/10/15。以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统一下文表彰为准,一项工作获得多个层次奖励的按最高层次加分。
个人被市级部门表彰的,市直单位的每次加1分,市委市政府的每次加5分。个人被省级部门表彰的,参照市委市政府加5分,个人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0分。
获得各级单项表彰,或工作经验做法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在各级党委政府内部参阅刊物上单篇刊载、迎接各级现场会观摩交流、列为各级试点工作并得到推广的,参照同级综合性表彰减半加分(需市级及以上)。加分对象为主、分管、协管领导及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分管、协管按主管加分一半计算。部门发布工作动态,涉及南港工作被点名表扬的不再加分。
(2)参与其他工作加分
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对临时性增加的非岗位内工作,视工作量加分,当月总分不超过3分。
(3)年终考核加减分
业务工作在全县年终考核中进入前三名的(二级考核指标11分及以上的)分别加15、10、5分,倒数三名的,分别扣除15、10、5分。
(4)宣传考核减分。35岁及以下的年轻干部宣传工作考核以任务数为准,月度未完成宣传任务,按照每篇1分扣除;年度最少上一篇县级及以上网评文章(800字以上),未完成任务的,年底扣5分。
(5)工作不力减分。因信访稳定工作不力,导致蹲点村出现赴市到省进京上访的,按照政法口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因工作不力或个人原因,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每人每次视情节严重,按诫勉谈话、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依次扣10/25/50分,直接在全年最后总分中扣除。
因工作不力,导致负责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县级通报批评或导致单位主要领导被约谈、作表态发言,对主、分管领导及从事该项工作的干部每次分别扣10/5/3/1分,直接在每季度考核分中扣除。
(四)附加考核项目
考核文件出台后,需补充列入年度考核的其他重点工作,由镇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认定后作为附加考核项目,实行一事一考。
(五)一票否决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落实法制责任要求等工作受到市级以上通报并确定适用“一票否决”的,未依法办事及个人未遵守党纪国法情况被调查的,出现一项“一票否决”事项的,所有涉及到该项工作的干部绩效扣1000元;出现两项“一票否决”事项的,所有涉及到该项工作的干部再处罚2000元。
(六)特殊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其他不良情形的,本考核周期可直接确定为好的等次:
(1)因表现突出受到嘉奖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嘉奖的除外);
(2)牵头或具体负责的工作,受到县级以上党组织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作为工作经验被上级机关转发、推广的;
(3)在改革创新、重大项目、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引才、信访维稳和处置突发事件、为民服务等“六个一线”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或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
(4)其他经机关考核委员会或集体研究认定的情形。
2.平时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考核周期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
(2)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3)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4)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认真履职,不按程序办事,群众反映强烈的;
(5)违反考勤工作制度,在考核周期迟到、早退超过5次,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在干部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经机关考核委员会或集体研究认定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在考核周期内因病(不含法定产假)、因事请假和经批准非公派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周期一半的;
(2)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还在影响期间且按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不确定考核等次的;
(3)在考核周期内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考核周期内,履职单位发生变化的,按如下情况区分处理:
(1)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转任后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2)挂职锻炼和外借公务员超过半年的,由挂职单位和借用单位进行考核;挂职单位和借用单位未开展平时考核的,由原单位结合挂职单位或借用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
(3)经组织安排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原工作单位结合学习、培训机构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
(4)在考核周期内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平时考核从下个考核周期开始参加考核;
(5)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招才引资等临时成立的机构,公务员平时考核由项目建设指挥部或小分队负责开展,并将平时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临时成立的机构未开展平时考核的,由原单位结合临时机构提供的相关情况负责开展。
四、结果运用
1、经济激励。年度考核绩效奖金按照干部个人考核得分确定,与年底绩效奖金挂钩。年终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档次,其中排名档次为“好”的以总奖金减去档次为“较好”“一般”“较差”的奖金额度,再除以排名档次为“好”的人数确定;排名档次为“较好”的按年度考核奖人均水平的100%;排名档次为“一般”的按年度考核奖人均水平的90%;排名档次为“较差”的按年度考核奖人均水平的80%。
2、政治激励。将干部考核得分作为年度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镇党委优先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优先推荐提名“两代表一委员”、优先安排外出学习培训培养及岗位交流,优先推荐参加“三类人员”选拔考试。对工作满年度连续两年得分后三名的干部,视实际情况予以诫勉谈话、岗位调整等处理。
五、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双林同志任组长,镇长王提峰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江璐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办设镇组织办,由江璐同志任考核办主任,程彪、洪训明同志任考核办副主任,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六、有关说明
1、干部休产假,产假期间没有参与实际工作的,不得分。
2、干部旷工满3天的,原则上该月绩效考核为0分;干部请假超过7天的,当月绩效考核分数按照实际上班时间占比计算。
3、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各项工作上级通报情况汇总(点名或后三名)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提供明细统计;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等相关方面通报由镇纪委办公室提供每月明细统计。
4、本办法由镇考核小组负责解释并督导实施,考核办法中未尽事宜,由镇党委另行研究确定。
附件:1.南港镇机关干部考核花名册
2.南港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表现负面清单
3.南港镇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季度公示表
中共上高县南港镇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